1 方案背景
1.1 國家方針
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視,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日益重要。2021年3月,中央明確了碳達峰、碳中和工作的定位。2020年VOCs治理攻堅方案中指出, 各城市根據本地產業結構特征、VOCs排放來源等,重點針對烯烴、芳香烴、醛類等臭氧生成潛勢大的VOCs物種,確定本地VOCs控制重點行業,組織完成涉VOCs工業園區、企業集群、重點管控企業排查,明確VOCs主要產生環節。VOCs年產生量大于10噸的企業認定為重點管控企業。各地環境監測中心重點排查相關行業的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。BCT各研究機構、各企業都將BCT承擔起這一艱巨的任務。
1.2 行業特征污染物
因固定污染源廢氣排放涉及到以石化、化工、制藥、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染料、鑄造等行業,各行業污染物都有不同的組分特征,簡單總結如下:
鑒于網站監管,這些物質不能發,詳見北京博賽德
1.3 檢測現狀
目前污染源廢氣檢測標準數目繁多,如HJ/T 33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甲醇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、HJ/T 34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乙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、HJ/T 35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乙醛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等,一個方法檢測一種化合物,存在檢測效率低下的現象。非甲烷總烴的監測,雖然可以用于大部分污染源行業,但無法為企業排廢組分做出詳細分析,也無法為大氣臭氧形成提供明了的來源解析。針對單組分揮發性有機物檢測,有標準HJ 734-2014 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固相吸附-熱脫附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,可同時檢測24種組分,但檢測種類少,不能覆蓋大部分污染源行業的檢測需求;且此標準采用吸附管采樣,存在組分代表性不強、樣品易損失、易穿透的弊端,因此需要出臺一部采樣代表性強、檢測組分BCT的標準,以滿足越來越嚴格的檢測要求。
未完待續